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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九)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5-02-18 15:30     来源: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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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基本情况

淘汰落后产能态度不坚决,武宣三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富锰渣项目于2012年建成投产,截止20235月仍未办理项目备案、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并正常生产。武宣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建设的413立方米锰铁高炉涉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事实监管缺失,直到督查组下沉督察,才匆忙开展现场核实,并认定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责令业主自行拆除。

二、整改牵头及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党工委、管委。

三、整改情况

(一)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排查、申报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4151号)开展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排查及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政府进行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经企业自主申报,2024年全市申报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为广西铁合金有限公司2*7000kva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目前已完成设备的拆除和市级、区级验收。

(二)依法依规拆除不符合产业结构目录要求的设备

经武宣县核查,武宣三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经过用地手续报批进行建设,武宣县自然资源局对武宣三和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涉案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武自然资改通字[2023]-218),责令公司负责人对无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的构筑物进行整改拆除。该公司已于20236月完成了武宣三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料场清场、生产线上生产设备及钢架结构棚的拆除工作。  

建立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根据国家发展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要求,各县均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从能耗限额管理、价格政策执行、产品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

四、验收情况

我局通过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核查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为各责任单位已落实相应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达成整改目标。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4299776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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