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九)基本情况
淘汰落后产能态度不坚决,武宣三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富锰渣项目于2012年建成投产,截止2023年5月仍未办理项目备案、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并正常生产。武宣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建设的4台13立方米锰铁高炉涉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事实监管缺失,直到督查组下沉督察,才匆忙开展现场核实,并认定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责令业主自行拆除。
二、整改牵头及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党工委、管委。
三、整改情况
(一)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排查、申报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4〕151号)开展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排查及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政府进行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经企业自主申报,2024年全市申报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为广西铁合金有限公司2*7000kva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目前已完成设备的拆除和市级、区级验收。
(二)依法依规拆除不符合产业结构目录要求的设备
经武宣县核查,武宣三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经过用地手续报批进行建设,武宣县自然资源局对武宣三和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涉案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武自然资改通字[2023]规-218号),责令公司负责人对无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的构筑物进行整改拆除。该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完成了武宣三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料场清场、生产线上生产设备及钢架结构棚的拆除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各县均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从能耗限额管理、价格政策执行、产品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
四、验收情况
我局通过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核查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为各责任单位已落实相应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达成整改目标。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4299776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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